2025武汉长江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人
2025武汉长江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人,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截止,要求为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
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结合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人,详见《武汉长江新区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具有武汉市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已做失业登记和困难认定并持有劳动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创业证》,如已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不再列为公益性岗位援助的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保守秘密;
2025年12月22日12:00至2026年1月5日17:00,登录指定报名网站()选择相应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
2.线下咨询:线上报名期内,设线下咨询点,地址:武汉长江新区社保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一楼126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时,需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有效状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表需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通畅)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应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3.资格复审。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满足比例不核销岗位。
应聘人员须携带签字版《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5.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合格分数线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试用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上岗工作;试用期内存在不当表现、无法适应工作或者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享受期限暨聘用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相关规定,聘期结束后不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
(二)关于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在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学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六)报名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武汉长江新区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一览表》.docx附件2:《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2025武汉长江新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人,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17:00截止,要求为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
根据《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武人社规〔2017〕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结合武汉长江新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人,详见《武汉长江新区公益性岗位招录岗位一览表》(附件1)。
1.具有武汉市户籍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要求已做失业登记和困难认定并持有劳动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创业证》,如已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就业援助的,不再列为公益性岗位援助的对象。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保守秘密;
,登录指定报名网站()选择相应公告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
2.线下咨询:线上报名期内,设线下咨询点,地址:武汉长江新区社保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一楼126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报名时,需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有效状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表需按照要求填写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电话通畅)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考查应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3.资格复审。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未满足比例不核销岗位。
应聘人员须携带签字版《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有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内容、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5.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合格分数线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1.拟聘用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征信报告,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并试用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上岗工作;试用期内存在不当表现、无法适应工作或者试用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公益性岗位全日制从业人员,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依法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享受期限暨聘用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按照相关规定,聘期结束后不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二)关于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可在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学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受骗上当。
(六)报名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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